当天下午1点,民警巡逻至思剑高速石阡大沙坝路段时,发现一辆重庆牌照的面包车停在高速路应急车道上,巡逻民警当即下车查看,原来是一家4口在高速路上用随车携带的液化气罐和灶,煮起了面条。
民警了解到,这一家人是到重庆酉阳县桃花源参加万人帐篷节后,驾车准备到镇远旅游,当行驶至思南县境内时感觉饿了,准备在思南服务区用自己的液化气罐煮面条,但被服务区加油站工作人员阻止。于是就驾车继续往前行驶,当行驶至思剑高速石阡县大沙坝路段时,将车停在高速路应急车道上,用随车携带的液化气罐搞起了野炊。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司机认识到了错误:非紧急情况不能在高速路应急车道上随意停车,家用车辆不能装载液化气。民警放掉了液化气罐里的液化气,消除了安全隐患,并对驾驶员作出记6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作者:陈西学 寇启伟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