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省纪委通报十起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包括佛山高明区杨和镇对川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谢超雄骗取征地补偿款案。记者发现,谢超雄涉案的江肇高速高明段,此前曝出腐败串案窝案已有50人涉案。
案情:
与老表串通骗补偿
瓜分同伙死后赃款
省纪委通报称,2009年,谢超雄在江肇高速佛山高明段征地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采取虚增该村农户青苗数量和虚构承包合同的手段,骗取青苗补偿款共计20 .7万元,个人分得4万元,并帮助某花木场老板通过虚增青苗数量的方式,骗取青苗补偿款180万元,事后收受好处费10万元。2015年8月,谢超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早在今年2月,谢超雄贪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已公开。1980年出生的谢超雄,与时任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肇高速公路筹建处高级主管的肖某、时任高明区杨和镇某村委会主任的朱某(后两人均另案处理)共谋后,利用江肇高速征用杨和镇某某村委会某某村土地的机会,虚增该村农户温某的青苗数量,骗取青苗补偿款。
谢超雄在供述中表示,该村农户温某是他的老表,也是朱某的老表。2009年4月的一天,朱某对他说,“江肇高速征用温某的土地,我和肖某某想借他的名义出数,我已和温某谈好了,到时他会将青苗补偿款拿回给我们的。”
此外,法院还认定谢超雄犯受贿罪,2009年期间,被告人谢超雄与肖某某、朱某某、时任杨和镇政府征地工作人员的仇某某(另案处理)、梁某某丈夫郭某某等人共谋利用江肇高速征用高明区杨和镇某某村委会梁某某花木场的机会,虚增梁某某花木场的青苗数量,帮助郭某某骗取青苗补偿款,郭某某许诺事成之后给予谢超雄等人好处费。后因郭某某在梁某某花木场青苗补偿过程中意外死亡,谢超雄等人帮助郭某某骗取的180多万元的青苗补偿款由梁某某实际占有。梁某某为表示感谢,送给谢超群等人20万元好处费,谢超雄从中分占10万元。
审理:
主动退还赃款
自首减轻处罚
据悉,案发后,谢超雄退还梁某某的赃款14万元。高明法院审理认定,谢超雄已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但被告人谢超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在案发后已主动退清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予以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被告人谢超雄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延伸
平均每公里“倒”2人
前任村书记也被抓
江肇高速高明段长24.3公里,途经明城镇多个村。2008年8月底动工以来,在征地中高明区杨和镇多名村官与江肇高速及镇政府有关人员勾结,通过虚增青苗数量、虚构供货合同等手段,骗取巨额补偿款。自征地以来,江肇高速公路高明段陆续爆出有官员涉贪,被媒体评为“最绊人公路”。随着江肇高速腐败串案窝案一步步地曝光,卷入江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高明段贪污受贿串案窝案的有近50人,平均每公里就有2人“倒下”。
其中,谢超雄贪污案中的朱某,即高明区杨和镇对川村党支部书记朱为章。2011年8月,高明通报了朱某的案件。通报称高明区杨和镇对川村党支部书记朱为章、杨和镇铁炉庄经联社社长梁国江、副社长朱雄章等人在江肇高速公路征用土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构青苗数量骗取补偿款。随后,朱为章、梁国江等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0多岁的朱为章是高明人,2008年-2010年期间,因江肇高速建设,需要征用对川村、铁炉庄村部分土地,并对地上青苗进行清点补偿,朱为章、梁国江等人利用其协助江肇高速征地的身份,与江肇高速征地拆迁负责人肖某(另案处理)、杨和镇负责协助征地的干部仇某(另案处理)等人合谋,通过伪造青苗清点表格,骗取巨额青苗补偿款。据悉,该案共骗取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补偿款858万余元。
南都讯 记者张在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