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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平汝高速公路事故频发 管理方拒绝整改

发布时间:2016-01-26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1月12日,交通部安全工程研究中心聘用专家、高级工程师夏方庆在对现场勘察后,出具了《关于平汝高速公路K212+400M醴陵段2015.12.5交通死亡事故道路积水问题专家咨询意见》,认为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路面积水严重,排水孔高出路面(快车道)。”夏方庆通过现场勘查,发现事故路段左侧路肩4处排水孔均高于路面0.4-0.8CM,6处排水槽均高于路面约0.3-16CM,为了进一步核实是否高于路面,他在内侧(距快车道左侧边缘线100CM处)共倒了4桶(20公升)水,10分钟后他发现全部水都集中在行车道上漫流约3000CM,形成一条水带,路面积水高达0.2CM左右,路缘带一侧无水可排,排水孔未起到应有的功能。
  夏方庆认定这不符合《公路养护技术规范》3.3.1条款“路基排水设施因保持排水畅通,如有冲刷、堵塞和损坏,应及时疏通、修复或加固”及3.3.4条款“路面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经常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清理积雪积水,保持路面整洁,做好路面排水”的规定。
  另一方面,“缺失必须的警告标志”。夏庆方指出,事故现场500M范围内,未见“易滑”警告标志,不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易滑标志“用以促使车辆驾驶人注意慢行,设在路滑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易滑标志“在公路路面摩擦系数降低,路面易于积水等路段,或在其他因车辆滑移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路段,应设置易滑标志”的规定。
  图中左边为交通部安全专家夏方庆的咨询意见,认为12.5交通事故路段设计未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右边为湖南联智桥隧技术有限公司评估报告认为事故路段设计符合相关规
  两名轿车乘客命丧救援车
  刘云云出了车祸。
  1月18日,民主与法制社湖南记者站接到投诉,2015年12月5日12时许,湖南省平汝高速公路株洲醴陵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刘云云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撞上隔离带,之后失控车尾部撞在正停在旁边的一辆没有牌照的事故清障车上,车上4名乘客2人当场死亡,另2人重伤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正接受后续治疗。
  1月18日中午,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醴陵兆和医院见到正接受治疗的事故车辆驾驶人刘云云。
  刘云云讲述,2015年12月5日中午,他在株洲办完事开车从株洲荷塘收费站上沪昆高速回家,当时车内还坐着他的3位老乡。13时左右,车子驶到湖南平汝高速株洲醴陵段K212+400M处,看到前面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因路面严重积水致车辆打滑撞在隔离带上,停在路中一辆株洲高速公路管理处的清障车(未悬挂车牌)在现场施救,但未按清障车操作安全规程在车后200米处设置减速标志和反光锥筒,以防止二次事故。
  刘云云说他在避让清障车及事故车辆时因路面积水导致车辆打滑撞在隔离带上,之后车辆失控又撞在清障车上,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刘亮和副驾驶位置后的陈飞燕(女)当场死亡,刘云云与另一名乘客重伤昏迷。
  “当时事发路段的积水大概有150米长、5米宽。”刘云云告诉记者。
  事故责任书认定驾驶员承担50%的责任
  2016年1月19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醴陵大队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该认定书认定,驾驶人刘云云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及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和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
  认定书还认定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株洲管理处未及时消除路面积水安全隐患,没有保持路面良好的通行状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该认定书称湖南恒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刘浩驾驶无牌施救车在事故现场施救完毕后,未按照交警指令即时撤离现场,消除安全隐患,其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又一个原因。
  认定书认为湖南高管局株洲管理处及湖南恒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共负事故同等责任,且湖南省高管局株洲管理处的过错大于湖南恒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认定书最后认定:刘云云承担50%的责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株洲管理处及湖南恒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承担50%的责任。
  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认为交警下整改通知没有“权威”
  1月18日下午,记着来到湖南省高管局株洲管理处,该管理处副处长兼路政大队大队长王祚均说,湖南省高速交警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已经收到,株洲管理处做了回复:路没问题。
  实际上,回复的次日,刘云云在该路段出了事故。“管理处这是对生命的蔑视。”刘云云说。
  王祚均认为造成刘云云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当时路面积水很大,驾驶员存在超速驾驶行为。
  王祚均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受株洲管理处委托由湖南省联智桥隧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于2016年1月12日出具的一份《平汝高速公路K211+985~K212+225段右幅沥青混凝土路面纵坡及横坡质量检测及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认为,该路段沥青混凝土路面纵坡及横坡设计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也是合格工程,通过对该路段现阶段混凝土路面纵坡及横坡进行现场检测,共检测13断面,合格率100%,符合原设计及现行规范要求,对现场桥面泄水孔进行检查,未发现堵塞现象。
  据记者调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警局株洲支队于2015年1月25日下达了《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及2015年11月18日下发了《关于对平汝高速公路株洲段积水路段予以整改的建议函》,指出,自2015年1月1日来,平汝高速因雨天积水引发的交通事故达105起,占事故总量的50.4%,其中包括12.5事故在内的6处路段因积水引发的事故最为突出。
  尽管该建议函认定上述路段给老百姓的交通出行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法规处处长杨辉柏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交警出具的整改意见本身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但是,交警出具的函件没有“权威”。杨辉柏认为高速公路的设计缺陷或质量问题,应该由交通部门的技术专家来认定。
  经杨辉柏确认,平汝高速公路的建设方为湖南省醴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刘爱平担任过该公司法人职务,而目前的株洲管理处处长也是刘爱平。记者多次电话及短信联系刘爱平,均没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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