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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在保沧高速公路上“真空”行驶被交警罚款

发布时间:2016-08-04  来源:燕赵晚报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前挡风玻璃被撞没,司机担心耽误送货坚持继续上路。日前,这个“敬业”的大货车司机,被高速交警处以200元罚款。
  据高速交警高阳大队民警介绍,7月30日10时许,一辆蓝色大货车从保沧高速朝阳路收费站缓缓驶出,一下子就把执勤民警给“雷”住了:怎么前挡风玻璃都没了,这是从高速公路上吹吹风的节奏吗?民警迅速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发现该车的相关证件倒是齐全。该大货车司机说,此前由于晚上视线不好,他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货车前挡风玻璃全都被撞碎了。为不延误送货时间,他没有报警,而是选择继续上路。因为没了挡风玻璃,吹进车内的风太大,这一路上也不敢开太快。
  民警介绍说,车辆无挡风玻璃上高速安全隐患非常大,这样开车车速往往较低,甚至达不到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而且风沙也很容易吹入眼睛,对安全行车造成严重影响。按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民警对该司机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就近维修车辆再继续上路行驶。
  (记者 汪洋 通讯员 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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