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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浦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听证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6-09-18  来源:龙泉新闻网
  受浙江省物价局、省公路管理局委托,日前,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了龙泉至浦城高速公路(浙闽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
  与会听证参加人由消费者,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经营者,市消保委、市总工会代表等19名代表构成,另有5名市民参与旁听。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消费者参加人的构成和比例均符合相关听证办法的规定,产生过程合法、公开、透明。
  龙泉至浦城(浙闽界)高速公路起点于龙泉市查田镇白马畈,经八都镇、上垟镇,终点与浙闽两省交界处的福建浦城至建宁高速公路联络线浦城段相连接。工程全长23.192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9.56亿元。
  听证方案拟定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是:一类车型:7座以下(含7座)的客车收费标准为0.4元/车公里;二类车型:8-19座客车收费标准为0.4元/车公里;三类车型:20-39座的客车收费标准为0.8元/车公里;四类车型:40座以上(含40座)的客车收费标准为1.2元/车公里。载货类汽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除外)实施计重收费,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叠加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柘坑隧道、樟溪岭隧道各叠加1元/车;油山头隧道叠加2元/车。对通行费的计算以5元为一单位,2.5元(含)以下归为0元;2.5-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
  以第一类、第二类小型客车为例,龙泉至八都、上垟、S36浙闽省界收费额分别为15元、20元、25 元,白马畈枢纽至八都、上垟、S36 浙闽省界收费额分别为10元、15 元、20元,八都至上垟、S36浙闽省界收费额分别为10元、15元。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积极发言,对收费方案表示支持,并表示龙浦高速建成是便民工程、惠民工程,希望早日通车。同时对运营及节省成本提出各自的看法和建议,希望相关经营单位能够向社会公开收入和开支。听证会后,市发改局将对听证会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上报。
  记者 吴必旺 通讯员 邱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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