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予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均可办理和使用ETC电子标签,摩托车除外;
2.个别型号的车辆前风挡玻璃对微波信号有屏蔽作用,用户自行处理后亦可办理;
办理材料
个人用户: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用户: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户凭有相关材料到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和OBU业务
2.ETC客户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工作人员登记资料和服务
4.用户缴纳相关费用
5.用户领取ETC卡和OBU电子标签
6.用户带设备到指定地方工作人员安装设备
办理地点
6个地州市分中心系统;星星峡至吐鲁番段6个收费站、乌奎高速9个收费站以及G216线阜康主线收费站,共计16个收费站进行ETC及非现金支付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只作参考)
ETC卡20元/张
电子标签: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