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3时25分许,阜阳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巡逻至滁新高速上行线213公里路段时发现,一黑色轿车停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车内只有一男子坐在驾驶位置上酣睡。民警将其唤醒后,发现车内酒气浓烈,男子有酒驾嫌疑。不过,该男子却称,他和朋友一行三辆车从淮南寿县前往阜阳,是其朋友驾车,途中他感觉身体难受,就让朋友停车换乘其他车辆,自己留在车内休息。
感觉事有蹊跷,民警便依法将车暂扣,并将涉嫌酒驾男子带往医院抽血送检。经查,男子王某某,系淮南市寿县居民。在被强制醒酒期间,王某某始终否认驾驶车辆,其朋友也闻讯赶来为其“作证”。但民警在与淮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联系调取相关证据后发现,嫌疑车辆在经过高速入口收费站时,车内司机曾伸出左手获取通行卡,手上无名指处戴有一枚戒指,王某某和其朋友中只有王某某符合这一特征。民警以此为案件突破口展开调查,王某某心理防线崩溃,如实交待了其酒后驾车驶入高速后又停车酣睡的事实。
24日,记者从警方获悉,王某某血检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9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阜阳高速交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阜阳日报 记者 冯启俊 通讯员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