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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 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人周添等获刑

发布时间:2015-12-03  来源:海口晚报
  12月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多起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其中,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人周添等人被判刑。
  2014年7月18日,武冈湛大泰康药业有限公司向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求购乙醇。被告人周添与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业务员电话联系后,电话安排张善春、司机刘斌驾驶湘A3ZT46轻型货车从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土桥仓库装运乙醇送往武冈湛大泰康药业有限公司。
  7月19日2时57分,刘斌驾驶的湘A3ZT46轻型货车在沪昆高速公路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境内1309KM+33M处,与前方排队等候的由驾驶人贾安奎驾驶的闽BY2508大客车发生追尾相撞,致轻型货车载运的乙醇泄漏燃烧,致使大客车、轻型货车等车辆5辆被烧毁,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
  据新华社长沙12月2日电(记者陈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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