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21时40分,芜湖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芜合高速往合肥方向50KM处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一辆车牌为豫B995**的满载货物的重型厢式货车开启双闪灯,仅以5公里的时速在缓慢爬行,车辆驶过路面留下数道足有3厘米深的路面划痕。巡逻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在车后做好相关警示工作。
经民警现场检查,该货车为“前四轮后八轮”型货车,车辆右前轮胎爆胎,轮胎皮已经脱落,车头部位向右侧倾斜。驾驶人李某在明知轮毂碾压路面的情况下,仍然驾车在应急车道行驶。
经询问得知:河南籍驾驶员李某驾驶货车由芜湖至合肥,途经芜合高速往合肥方向50KM处时,车辆右侧方向胎爆裂,见该路段距离福山服务区较近,为了节省高速公路抢修费用,李某用铁轮毂碾压路面行驶。
随后,民警立即与高速公路抢修部门取得联系,派人赶赴现场对该车辆进行抢修。交警对驾驶员李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与教育。
记者 李远波 文/摄 通讯员 张东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