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7时,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余大队指挥作战室民警吕天峰通过997公里处摄像头发现,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突然停靠在路边,从车内下来一名男子向后方跑去,然后这辆车开始向后倒车。
不一会儿,下车的那名男子拎着一条活鱼走进视频范围,与红色小轿车汇合,把鱼装进了后备箱中,随后上车车辆继续向前开走。民警分析,有可能是运送活鱼海鲜的车辆途经此路段时,车辆颠簸等原因导致这条鱼蹦了出来,后来被这辆私家车发现,才上演了上述一幕。
民警依法对该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千万不要做这种不顾个人和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别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苏东旭 长余高速交警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