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凡是在广东省高速公路佛山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事故双方均在广东投保交强险的,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单方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下、各方财产损失总额20000元以下的双方交通事故,均可进入服务点处理。但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等交通违法行为,不适用快处快赔。
记者还获悉,在重大节假日交通高峰期间,服务点将根据实际车流量增设快处快赔流动理赔服务点,具体地点视乎情况拟定。理赔服务点实行无偿服务,不收取事故各方任何费用。
信息时报记者 叶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