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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高速上一小车撞上护栏,司机竟不顾危险在车流中求搭车

发布时间:2017-05-13  来源:
  5月11日上午9点50分左右,在G92杭甬高速往杭州方向巡逻的高速交警杨警官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往杭州方向余姚出口不到5公里位置,一辆小车撞了公路护栏后,车停在第一车道,更让人担心的是驾驶员就站在车旁拦车。
  指挥中心将监控调到现场,只见一名男子拿着一个类似纸箱的东西放在车后5米不到的位置,人在毫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向后方车辆招手。而此时,杭甬高速上流量特别大,驾驶员旁若无人般随意走动,惊险的是有些车被驾驶员招手后就停在车道内,和驾驶员攀谈起来,有些车直接穿过事故车和驾驶员之间,现场险象环生。
  视频监控图
  所幸,路面民警就在离事故现场3公里的位置,可在最快时间内到达现场。同时,指挥中心通过监控到的车牌查询到了驾驶员电话,给他打去电话,要求立即撤离到右侧公路护栏外,以防发生二次事故。
  3分钟后,民警到达现场时,驾驶员已经在硬路肩上了。
  民警看到事故后方未放置三角牌等警示标志,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掉了个头停在第一车道内,而此时面对大流量和飞驰而过的车辆,扛着隔离墩的民警要穿过车流去封闭事故后方,也十分困难。3分钟后,现场封闭了第一车道,危险才算解除。
  经了解,这名驾驶员姓李,驾驶绍兴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去湖州,车上装的是塑料玩具,由于玩具太多装不下,还在车顶装了一大箱,但按规定小型普通客车是不允许装货物的。
  李师傅说,事发时,右后轮突然破了,他看到车辆倾斜,也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急踩刹车,而是采用点刹,但车子还是不受控制,原地打转,撞上中央道路护栏后停了下来。
  同时,民警发现,李师傅脚上穿了一双凉鞋,鞋后面的环也没有拉上,实际上相当于穿了一双拖鞋,在爆胎一刹那影响了制动的效果。
  最终,民警针对李师傅未在事故后方放置三角牌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3分。客车违法载货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穿拖鞋驾驶车辆的违法进行了警告处理。
  由于李师傅只投保了交强险,现场估计车损加上路产损失已经超过交强险的理赔金额,李师傅可能还要承担一部分损失。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爆胎等突然情况,千万不要紧张,紧握方向盘,不要急踩刹车,利用惯性将车辆靠到右侧硬路肩,并在后方150米放置三角牌等警示标志。人员撤离到右侧的公路护栏外,拨打12122报警。千万不要在车道内逗留、拦车等,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都市快报 作者:郑伟莹  通讯员: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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