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晏家收费站时,执法队员发现收费站车道内有一辆号牌为湘F2****的危化品罐车,驾驶员正与收费站工作人员争执。经调查该车辆车属单位是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镇一物流有限公司,车辆、人员资质齐全,车况正常,装载物为溶剂油,系三类易爆化学品。
在调查过程中,驾驶员李某辩称不知道有危化品夜间禁行的规定,在湖南危化品车夜间不存在禁行时段的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凌晨0点至6点禁止各类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执法人员告知李某。
最终驾驶员承认了违禁上道的事实,执法人员拟按照《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一款之六项规定,对李某给予2000元的处罚。